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时间:2025-03-17 06:45:53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1

为降低因电动车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管理校园电动自行车,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根据合肥市《合肥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合电动〔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校园内“电动车管理趋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教职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无牌、无证、“超标、超限”和“废弃”(以下简称“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

(二)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上牌、伪造车辆证件、违规行驶、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改装及超速超载等校园交通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15日—12月15日)。各单位、各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增设警示牌、划设停车线、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等方式引导和规范非机动车行车、停车,力争做到教职工、学生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应知尽知。(责任单位:所有单位)

(二)教育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31日)。加大校内各区域的巡逻整治力度,加强对“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员教育劝导,争取更多师生员工理解支持电动车整治工作,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习惯,自觉配合整治活动,为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前期准备。“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不能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于20xx年12月31日前自行处理,未处理的车辆由保卫处安排场地统一停放。(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三)强制清理阶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2月28日)。寒假前各单位、各学院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并要求师生及时将“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运离校园,强制清理阶段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内“两无、两超、一废”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继续在校园内骑行的车辆进行处罚。(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四)长效管理阶段。组织人员强化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杜绝“两无、两超、一废”车辆入校。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不定期对校园违法违规车辆开展巡查整治,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合法购车、文明行车和有序停车的教育引导,加强对本单位周边停放秩序进行督查,各楼宇物业管理员主动引导和管理规范停车。

(二)广大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各单位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处务会、政治学习、辅导员工作会议和学生班会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恶性刑事案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校园周边涉校师生事故案件明显减少,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学校的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

1、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学校集中区域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学校周边网吧和非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

3、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开展校车许可审核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督查。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等违规违法现象,严厉整治“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完善学校周边路设警告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严格查处是否有防碍交通的摊点杂物,乱搭乱建行为。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有交巡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结合实际采取“一校一警”和“护学岗”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4、开展学校周边饮食卫生专项整治。按照《20xx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强化学校饮食管理,提升学生餐饮质量。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医疗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严格学校食堂、校内卖店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

5、开展校园周边违章建筑专项整治。一是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强化治理,依法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全力维护校园周边整洁有序。二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对可能影响校园环境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整治,从施工围栏、防护棚、进出口通道、预警提示及防尘、降噪等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认真进行检查评价。

6、开展学校周边稳定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封堵不良信息的传播,消除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影响,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定稳定,防止事件以及政治性事件的发生。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29日)。按照统一工作部署,街道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细致排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 ……此处隐藏28829个字……方案15

为切实解决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政办明电【20xx】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党政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执法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支持参与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立足长效,全面完成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全县非法客运站点和非法停车场(点)得到根本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等违法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沿街乱停、乱放、乱掉头等无序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危货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农村道路运输管理得到加强和规范,全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各类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有效排除。

(二)工作重点

1、依法打击微型货车、农用车、小轿车、面的车、商务车等驻点汽车站、宾馆、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查处非法道路客运站点经营行为,坚坚决取缔非法客运站点,以及非法设立的售票点和售票广告牌。

2、严厉查处旅游客车异地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汽车客运站点非法为旅游包车代售班车票务行为。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含旅游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市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3、严厉查处营运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在高速公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4、切实规范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行为,禁止挂靠经营。严肃查处私下转让、倒卖客运班线牌行为,着力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问题。

5、切实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进一步清理排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禁止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对危货企业经营场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权属、车辆技术状况、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标志、消防及应急设备、从业人员资质及装卸作业等各部位、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严厉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或超范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和车辆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危险品货物生产厂家用车制度,用车前严格审核车辆及驾驶员营运资质,确保聘用具有合法资格的对象承运货物。

6、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客运市场秩序,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班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已许可客运班线和客运车辆坚决取缔。严肃查处农村客运车辆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擅自涨价行为。加强农村客运站启用和安全监管,规范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经营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永顺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彭继清任组长,副局长向欣荣、范建军任副组长,县城客办、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湘运公司永顺分公司、县城市客运公司和顺安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德民任办公室主任,欧阳芳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xx年9月10日开始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9月10日—9月20日)。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积极向永顺电视台、永顺情况、永顺县网站等媒体报送信息,提高广大群众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知晓度。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11月30日)。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整治要求,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督促检查,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收集整理整治工作相关资料,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将书面总结报送县综合协调组;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道路运输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治活动是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务必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召开会议、分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行动,形成良好整治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整治。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各种违法违规违章道路运输行为进行整治,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和县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车辆日常安检和全程监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必须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落实企业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运输企业同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制定公平、合理的经营承包收费标准,认真履行合同内容,着力解决承包经营业主私下转让、炒卖客运班线牌等问题。落实企业行业维稳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大力开展“星级车辆”、“星级车站”、“星级驾驶员”等创建评比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维稳摸排工作,搞好源头控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杜绝无理上访、群访、闹访、越级上访等行为。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督促检查。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不发生“三乱”行为。对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经营“黑车”、“黑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或者动作慢、力度小、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报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

(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永顺县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审批程序》、《永顺县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永顺县农村公交开通实施方案》、《永顺县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机制》等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治理、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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